個人資料管理保護聲明
最後修訂日期:2017 / 8 / 30

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管理,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要求及保障資料當事人之權利,降低個人資料檔案受侵害之事件所可能帶來的衝擊,並持續運作及改善個人資料管理制度,特發布此聲明。

本公司個人資料管理保護聲明如下:

  1. 本公司基於特定目的,在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
  2. 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其將如何被使用及誰於 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允許之特定目的外利用時,應確其符合相關令要求。
  3. 維持一份本公司處理的個人資料 類別清單;
  4. 確保個人資料的正確性,並於必要時進行更新;
  5. 已蒐集的個人資料將會依法或在合法的特定目的下保存;並依規定之程序與方式進行銷毀。
  6. 尊重當事人對其個資料所能行使之權利,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本、請求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等;
  7. 工作分派應考量職能且務責任範圍予區,以避免個人資料遭未經授權修改或誤用,並應明確界定內部員工及委外廠商之責任與義務。
  8. 所有人員(係指員工、約聘雇人員、工讀生及委外廠商等)凡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本公司個人資料,均有責任及義務保護其所取得或使用本公司之個人資料,以防止遭未經授權存取、擅改、破壞或不當揭露。
  9. 所有人員應落實個資料保護之安全控管措施,並在適當且充分下處理個人資料。
  10. 所有人員對於發生個資料侵害事件及違反保護管理系統實施規範與程序之虞者,應隨時保持警戒並依進行通報。
  11. 建立與實施個人資料管理制度,讓保護政策落實;

本聲明之頒布,明確宣示維護個人資料管理保護之重要性,各部門職員應確實瞭解個人資料管理保護聲明之內容,並遵循相關管制作業程序,以維護本公司所有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與保障資料當事人權利。